一、預警內(nèi)容
黨支部組織生活應堅持從嚴從實的原則,嚴格執(zhí)行“三會一課”制度,結(jié)合各黨總支、黨支部和黨員的實際情況,有針對性地統(tǒng)籌謀劃,確保黨員組織生活收得實效。
(一)確定黨員活動日。每月至少組織開展一次支部活動,每月確定一天為黨支部活動日。可以利用支部委員會、支部黨員大會開展上黨課、專題研討、專題組織生活會,也可以黨員志愿服務、走訪慰問等形式進行。黨員活動日要做到精心組織、主題鮮明、有計劃、有過程記載、有活動總結(jié),注重活動的實效性。
(二)開展黨情民意分析。利用支部黨員大會、支部委員會每季度分析黨員思想動態(tài),掌握黨員思想的基本狀況,收集黨員和群眾的意見建議,建立臺賬,及時分類回應,充分發(fā)揮黨支部和黨員聯(lián)系服務群眾的橋梁紐帶作用。黨支部可在第一、第三季度進行分析研判,遇到重要、緊急情況隨時分析,及時回應,并向上級黨組織報告。
(三)進行黨章黨紀黨史學習。黨總支、黨支部在二季度要組織黨員學習黨章、黨紀、黨史、基本知識,加深黨員對黨組織的了解,增強黨員的組織觀念、規(guī)矩意識,引導黨員繼承和發(fā)揚黨的優(yōu)良傳統(tǒng)。原則上,在每年6月底或7月初要進行1次專題學習,根據(jù)具體情況可與“七一”慶祝活動、上黨課等活動相結(jié)合。
(四)召開專題組織生活會和開展民主評議。專題組織生活會一般安排在每年的第四季度進行,以黨支部為單位召開。在會前黨支部要召開支委會,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,查擺支部班子及成員存在的問題,在召開黨員大會時通報支委會對照檢查情況;會前還要認真與黨員開展交心談心,充分聽取意見建議;在會議中組織黨員進行黨性分析;會后要制定整改措施,適時通報整改情況。黨員領導干部要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支部大會。
民主評議黨員一般與專題組織生活會結(jié)合進行。要把黨員思想狀態(tài)、工作作風、遵守紀律、履行職責、發(fā)揮作用和道德品行等作為評議的主要內(nèi)容,遵循黨員自評、互評、民主測評、組織評定的基本程序。對民主評議為不合格等次的黨員,黨支部要及時進行組織處置。如日常發(fā)現(xiàn)有不合格表現(xiàn)的黨員,支委會要及時調(diào)查、研究,作出初步認定,按照相關程序予以處置。
(五)把上黨課作為支部生活的載體。每年至少組織黨員集中上1-2次黨課,黨委(黨支部)書記每年要帶頭至少講1次黨課。黨支部每年至少組織黨員聽1-2次黨課和黨內(nèi)專題講座,進行黨的理論、路線方針政策、黨性黨風、形勢時事教育,幫助和引導黨員正確研判形勢,增強大局意識,樹立正確的價值觀,增強“三個自信”,增強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的思想和行動的自覺性。
對年老體弱、長期患病、行動不便的黨員,本人向黨支部提出申請,經(jīng)支部同意后,可不參加黨支部集中活動,支部要派人進行走訪慰問,及時傳達有關學習內(nèi)容、會議精神,聽取意見建議。長期外出的流動黨員,可參加流入地的黨組織生活,流出地的黨支部要指定人員保持聯(lián)系,及時了解黨員狀況,利用返鄉(xiāng)機會開展組織生活,并以適當方式進行民主評議。
二、預警方式
對于組織生活隨意化、平淡化、娛樂化、庸俗化的,要及時進行預警、整改。預警分為“黃色”和“紅色”兩種,“紅色”為最高預警級別。
(一)實行“黃色”預警的主要情形。對于組織生活無計劃無安排、組織工作不及時不到位、黨員知曉率低參與率低的,實行“黃色”預警。
(二)實行“紅色”預警的主要情形。對于組織生活質(zhì)量不高,流于形式,做表面文章,應付了事;黨支部書記責任心不強,履職不力,黨員思想教育和組織管理松散;組織生活弄虛作假,政治規(guī)矩意識淡化的,實行“紅色”預警。
三、預警處置
黨支部組織生活出現(xiàn)“黃色”、“紅色”預警情況的,要視其程度,作出處理。
出現(xiàn)1次“黃色”預警。學院(附院)黨委要責成支部及時“補課”,支部要擬定整改計劃和時間表,做好相應的整改方案,按期推進。
連續(xù)2次“黃色”預警或出現(xiàn)1次“紅色”預警。學院(附院)黨委要約談支部書記,責成整改,支部書記要在黨支部大會上向黨員作口頭檢查。
連續(xù)2次“紅色”預警。列入軟弱渙散黨組織行列,限期要求整頓、學院黨委在一定范圍予以通報批評,支部書記要向?qū)W院(附院)黨委作書面檢查,整頓轉(zhuǎn)化效果不明顯的,予以必要的組織調(diào)整或黨紀處分。
黨支部組織生活出現(xiàn)“黃色”或“紅色”預警的,取消當年黨組織及負責人黨內(nèi)評先、評優(yōu)的資格,并與干部年度考核、工資績效考核及提拔任用掛鉤。
四、預警責任
嚴格黨組織生活是黨員管理教育的重要內(nèi)容,是嚴肅黨內(nèi)政治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,學院和附院黨委及黨委領導要高度重視,書記要親自抓,要明確分管負責人和具體經(jīng)辦人,增強落實預警機制的責任感、緊迫感。
(一)黨支部對組織生活情況要建立臺帳,每季度要進行自查分析,發(fā)現(xiàn)問題,及時整改,并將自查、整改情況報學院(附院)黨委。
(二)學院(附院)黨委至少半年要對所屬黨支部組織生活情況進行1次普查,做好記錄。平時開展隨機抽查,發(fā)現(xiàn)問題及時預警,責令限期整改。